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主要职责
一、单位详情
单位名称: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负责人:常晓灵
联系电话:0398-7188880
传真号码:0398-7188880
通讯地址:虢都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西北200米
邮政编码:472200
网址:http://www.lushixian.gov.cn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规划以及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政策建议。引导和扶持工业和信息产业发展,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行业领域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
(四)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制造业服务化、平台化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促进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产业融合,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
(五)负责提出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市对口部门和本县用于工业信息化和商务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县规划内以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六)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航空航天、信息产业等的规划、政策,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和新基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新材料推广应用。
(八)负责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工作,组织拟订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的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九)负责全县中小企业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十)承担工业领域信息安全管理责任。负责工业领域重要信息系统和基础信息网络安全的相关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重大事件。
(十一)承担信息化管理和大数据产业行业管理工作。统筹推进全县信息化管理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拟订并组织实施信息化和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
(十二)负责全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研究拟订支持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开展相关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交流合作签约项目落实。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制造业对外合作年度行动计划,编制发布我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领域产业合作指南。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煤炭行业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县煤炭及煤层气发展政策。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安全生产许可、生产能力监管、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定、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标准化建设。对煤矿建设项目提出行业审核意见。负责全县煤炭经营监督管理,承担大型煤矿机电设施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县煤炭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十四)统筹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军民融合发展规划。负责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建设及军民两用技术双向转移转化工作,负责全县军民融合发展基础领域统筹工作,协同推进新兴领城产业融合发展。
(十五)负责全县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和销售环节安全监管。负责全县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国际、国内经济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
(十七)统筹协调、归口管理全县对外开放、商贸流通、对外贸易、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电子商务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深化商务领域改革。
(十八)负责全县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推进开放带动主战略实施的长效机制。督促检查对外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对外开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十九)负责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产业安全应对工作。
(二十)拟订规范全县商务领域市场秩序的政策。负责全县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负责全县商务领域综合监管执法和举报投诉服务工作。负责研究拟订全县药品流通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推进药品流通行业结构调整,指导药品流通企业改革。
(二十一)负责全县市场体系建设工作,促进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负责统筹拟订全县流通产业发展促进政策及行业标准,推进全县流通产业发展。牵头协调推进全县物流业转型发展工作。
(二十二)协调完善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拟定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规划。按照分工负责全县重要消费品(肉类、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依法对有关特殊流通行业和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汽车流通和服务体系建设。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
(二十三)负责全县对外贸易促进和商品进出口管理工作。负责拟定全县对外贸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出发展目标和工作重点。牵头负责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进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战略,组织实施外贸企业开拓市场活动。依法执行国家对外贸易进出口管理政策,负责全县企业完成相关商品配额、资质、招标、进出口许可证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全县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服务外向型产业进出口转化,促进贸易高质量发展。
(二十四)拟订全县服务贸易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促进服务进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举办的展会活动(含展览会、博览会、交易会、洽谈会、展销会和订货会等),依规对县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督。负责商贸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
(二十五)指导、协调全县外商投资管理、促进、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外商投资政策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实施跨国公司总部和总部型机构鼓励政策。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外商投资年度目标制定、考核、统计监测。统筹规范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协调解决外商投资企业运行过程中的问题,依法受理、处理境内外投资者的建议和投诉等。
(二十六)牵头负责推进和深化我县与其他相关地区区域经济协作工作,负责区域经贸交流活动,统筹组织举办县级招商引资活动及签约项目跟踪服务工作。负责引进县外资金统计工作。指导联系外地驻卢氏和我县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
(二十七)拟订全县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县对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业务,推进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政策,牵头负责全县外派劳务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管理涉及全县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二十八)配合市商务部门做好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三门峡开放创新联动区、三门峡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的相关工作。
(二十九)拟订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拟订全县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
(三十)负责全县因公出国(境)经贸团组审批管理工作
(三十一)组织参加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全球跨境电商大会等经贸活动。
(三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平安建设、信访稳定、后勤保障、值班值守、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队伍建设、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重要事项的督查,负责机关电子政务、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出国人员审查工作;编报部门预决算和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的财务预算决算、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承担重要文件、综合性理论性文稿起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协调并负责统一办理本部门全部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牵头全局依法行政和放管服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提出行业体制改革建议;牵头负责各项商务促进政策的拟定和贯彻落实,承担各项政策资金、专项资金监督管理责任。
(二)中小企业发展促进股(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办)。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企业服务年度计划;承担县企业服务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做好信息收集、初步研判、分类转办、协调服务等工作,负责全县企业服务工作考核评价;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企业培训规划,推动企业家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规划;负责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创业辅导体系、技术创新支持体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协调推进全县军民融合发展重大项目(专项工程)和重大事项,研究提出军民融合发展各领域重大问题处理意见;统筹军民产业融合发展和新兴领域融合发展保障服务工作;统筹军民科技协同创新体系、平台、重大项目建设、军民科技资源共享体系建设及军民两用技术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和军工企业及其他单位、地区战略合作的协调落实;负责军工技术转民用产业发展的指导工作;负责军工与民参军单位互动平台搭建与对接工作;负责全县民用航天、民用船舶等产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民用爆炸品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民爆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县级主管部门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及销售安全进行监督管理;承担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管理、销售许可管理工作;承担民用爆破器材行业技术、质量、标准管理工作;指导行业发展,负责行业统计工作;负责国防科技工业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承担县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产业规划投资股(装备与材料工业股)。组织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全县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对口部门及本市用于工业和产业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技术改造资金安排的建议;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市规划内以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核高技术产业建设项目有关事宜;拟订产业转移总体规划、政策,负责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事务,指导开展产业交流合作工作,督促合作项目落实;统筹推进区域产业合作、校企合作;实施“走出去”战略,推进国际产能、并购、技术引进等。组织研究全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组织重大课题调研;起草综合性文稿;组织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牵头全局依法行政和放管服工作,组织起草相关规章草案,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清理和执法监督工作;提出行业体制改革建议;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协调并负责统一办理本部门、指导本系统政务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专项和产业化示范工程的实施;组织拟订管理行业科技成果、技术规范;组织实施行业技术基础工作;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承担全县通用机械、民用航空、民用船舶、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风能、光能等新能源装备制造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高端装备、重大技术装备产业发展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钢铁、有色金属、黄金、稀土、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和新材料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相关标准规范;研究省、市内外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组织推进相关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和产能置换工作。承担全县汽车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相关标准规范;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推进汽车零部件深度国产化和地方性配套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本行业技术进步工作;负责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信息化与未来产业股(消费品与生物医药工业股)。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动智能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新模式发展,协同相关部门推进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指导协调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动重点工业领域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推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研究分析工业领域未来产业发展方向和趋势,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相关标准规范,协调指导相关产业发展。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政策,协调推进经济和社会领域信息化应用;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外包;组织推动区块链技术、产业和应用发展;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推动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领域信息安全领域技术、产品和服务的推广和应用,协调处置工业领域网络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及相关应急工作;承担电子信息制造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相关标准规范;组织协调重大系统装备、微电子、新能源电子元器件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组织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等的国产化;促进工业领域电子信息技术推广应用。负责统筹推进全县大数据产业发展,起草相关规章草案,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产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措施和标准规范;承担大数据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统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资源利用,推动与经济社会等领域融合发展;提出大数据领域投资项目审批、备案和核准的建议。承担轻工、纺织、家电、工艺美术、食品和盐等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相关标准规范;承担食盐储备行政管理工作;落实国家糖精生产计划;协调解决行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生物与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相关标准规范,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市级医药储备工作;负责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工作。
(五)工业经济运行与绿色发展安全股。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分析市内外工业形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工业行业领域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等相关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和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参与重特大生产安全事责的调查、处理;承担工业应急管理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指导和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领域的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绿色化改造促进规划、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建设以及新基建、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新业态、新材料推广应用;拟订并组织实施环保产业发展规划、政策,贯彻落实相关标准规范。承担全县化学工业(不含炼油、煤质燃料和燃料乙醇)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相关标准规范;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推进行业规范管理;研究化学工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担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相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县煤炭行业的规章草案;拟订全县煤炭行业发展专项规划;统筹全县煤炭及煤层气资源合理开发和综合利用;指导全县煤炭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煤炭企业智能化、洁净煤建设、煤矿新技术推广;负责煤炭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资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煤矿建设项目行业审核意见;按规定权限核准煤矿技术改造项目;负责煤矿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承担大型煤矿机电设施检验检测工作的监督管理和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负责全县煤矿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负责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承担市煤炭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重点监管市属及驻煤矿企业;指导各县(市、区)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煤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安全专项整治;负责全县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
(六)外资外贸股(招商与投资促进股)。负责全县对外开放的宏观指导和组织协调;研究拟订全县对外开放发展规划、政策措施;牵头推进重大招商项目跟进服务、督查及落实;组织开展对外开放工作调研督导及综合量化考评;受理外商、台商、港澳商投资企业及投资者对我市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依法处理投诉案件;规划境外经贸联络处总体布局工作,进一步完善开放招商网络;牵头推动“一带一路”经贸合作;承担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编制全县国内外贸易发展规划;拟订全县外贸促进政策措施,指导境内外对口的交易会、洽谈会等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负责协调外贸运行跨部门协作机制、对外贸易经营活动;负责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建设的指导和管理;承担全县商品进出口、加工贸易工作;承担国家批准的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际货代行业管理工作;会同登记机关依法做好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峡设立经贸类常驻代表机构的审核工作;负责与综合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和各类口岸的协调联动工作;研究拟订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三门峡开放创新联动区(以下简称开放创新联动区)规范性文件;拟订开放创新联动区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重点改革建议,协调推动出台开放创新联动区综合改革、投资、贸易、金融、人才等政策;指导督促、协调推进开放创新联动区改革创新、经验总结、复制推广和营商环境优化;组织开展开放创新联动区建设情况和改革创新效果评估;组织开放创新联动区课题研究、智库建设和决策咨询;指导各片区做好政策法规相关配套制度建设及实施工作;组织推进各片区、各有关部门落实开放创新联动区各项改革试点任务和政策措施;指导各片区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培育特色产业,发展市场主体,扩大对外合作;指导推进各片区招商引资、招才引智工作,开展招商推介洽谈活动;推进开放创新联动区与国内相关区域产业协同发展;完善开放创新联动区统计工作体系,开展综合统计运行分析;负责开放创新联动区对外宣传工作,开展交流合作。研究内外贸易流通、利用境外资金和国际经济合作形势、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拟订全县外商投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筛选、发布吸引外商投资项目,建立外资招商引资项目库;依法对外商投资新设、变更及年度信息报告事项进行监管和服务;依法对外商投资事项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编制全县国内经济合作发展规划;研究贸易流通、利用境内资金和国内经济合作形势、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研究拟订全县区域经济协作有关政策规划,组织开展区域经济协作、招商引资、产业转移等重大活动;负责全县引进市外资金的统筹规划和宏观指导;指导联系外地驻峡和我市驻外地商协会等社会组织工作;组织参加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有关工作;负责拟订全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规划,研究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推动全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协调全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系统的招商引资工作;负责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分析统计和综合评价工作。负责研究黄金、铜铝等有色金属、煤化工及精细化工、装备制造、食品加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现状、趋势和布局,针对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投资促进相关工作;负责研究铝基新材料、铜基新材料、新能源材料、生物材料、高精(纯)材料、化工材料、碳基材料等材料领域发展现状、趋势和布局,针对培强做大新材料产业开展投资促进相关工作研究国际、国内不同地区经贸规划、投资政策和优势产业,研究市内不同地区资源禀赋、产业布局和发展趋势,制订全县相关产业招商引资规划、政策与年度工作方案;指导全县商务领域相关产业招商促进工作;负责建立招商引资项目与相关产业招商成效评价体系,做好全县招商引资项目及相关产业招商成效综合评价工作;负责统筹推进相关产业重大招商项目。负责研究新型显示和智能终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及网联汽车、新一代人工智能、网络安全、尼龙新林料、智能装备、智能传感器、5G等新兴产业发展现状、趋势和布局,针对培育壮大相关产业开展投资促进相关工作;负责研究氢能与储能、量子信息、类脑智能、未来网络、基因技术、区块链等未来产业的发展趋势和布局,开展未来产业发展投资促进相关工作;负责研究专业化高价值生产性服务业和精细化高品质生活性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产业发展现状、趋势和布局,针对相关产业转型升级开展投资促进相关工作。
(七)商贸服务流通管理股。牵头拟订服务贸易、会展业发展、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促进、统计工作;负责技术进出口管理;承担商贸服务业(含家政、餐饮、住宿、美容美发、沐浴、人像摄像、洗涤、家电维修等)行业管理工作;牵头负责全县会展业发展及规划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全县举办的展会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对市内举办的涉外经济技术展览会进行监督;负责全县在境内举办的各类展会及商贸活动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协调,协助邀请重要来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和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肉类、边销茶、小包装食品等)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行业协调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管理,协调管理企业商业石油库存运营;按有关规定对二手车市场、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汽车销售进行监管;负责全县汽车平行进口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对内资直销进行监督管理;研究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统筹全县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负责提出商务领域促进消费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
(八)市场秩序与市场体系建设股(挂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股)。组织拟订商务规章草案和政策,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等工作;承担贸易政策合规性评估工作;审核区域经贸合作协议、经贸政策文件;负责建立公平贸易、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承担产业损害调查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规范全县商务领域市场秩序;负责全县商务领域综合监管执法和举报投诉服务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协调并负责统一办理本部门全部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指导本系统政务服务及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研究提出引导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农村商业体系建设、城市社区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建立现代流通网络体系;负责全县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牵头实施全县商务领域乡村振兴战略;负责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工作;推动全县商务领域信用建设;牵头推进全县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拟订深化流通体制改革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流通业管理、促进等工作,牵头推进流通标准化,优化商业布局和结构;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免税商店和旧货流通业等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推进流通领域节能减排工作;负责全县散装水泥发展管理工作,依法对散装水泥推广应用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工作;牵头指导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编制全县国际经济合作发展规划;拟订全县促进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依法监督和管理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业务,依法对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进行管理并报省厅备案;依法对对外承包工程单位经营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承担全县外派劳务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对外援助成套项目、物资项目实施企业资格申报及管理;管理涉及全县多双边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对中国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牵头负责全县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规划建设及管理。
(九)电子商务中心办公室。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大力拓展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推动拟订全县电子商务行业规范和标准;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和流通秩序;协调推进全县快递物流、电商物流业态发展;承担中国(三门峡)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发展的统筹管理、协调指导和统计评估工作;负责对接全球跨境电商大会的相关事宜。推进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进社区。
四、下属机构
1、卢氏县中小企业担保中心
为全县中小微企业及三农提供融资政策服务;针对中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信用状况和个性化融资需求提供融资规划;提高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融资便利度;为全县三农及企业提供科技信息服务;承办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2、卢氏县企业服务和电子商务中心
负责企业服务和电子商务中心全面工作。掌握全县电子商务、中小企业运行态势,配合做好相关信息采集与发布工作;参与制定我县电子商务产业政策、建设电商平台信息体系、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信息服务体系、人才培训体系、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和创业辅导体系等,建立和完善相关信息建设,为行业决策提供咨询服务,服务全县电子商务和中小企业发展。负责培育引进中小企业,指导企业改进经营管理,为企业经营活动、政策运用、产品展销、项目申报、新产品开发、技术创新、品牌创立、职工教育培训等工作提供服务;鼓励企业、市场经营户开展电子商务应用。负责电子商务、中小企业对外宣传推广工作,推动对外交流和区域合作。收集整理企业生产、电子商务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协助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承办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政务公开机构
政务公开分管领导:郭留生
政务公开机构:综合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8-7188880
联系人:滕欢欢
通讯地址:虢都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西北200米
邮政编码:472200
电子邮箱:lsxgxjxzb@163.com
六、依申请公开受理
(一)受理机构
卢氏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398-7188880
通讯地址:虢都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西北200米
邮政编码:472200
电子邮箱:lsxgxjxzb@163.com
办公时间(工作日):
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二)申请方式
1.在线申请。可通过卢氏县人民政府网在线申请。
2.信函。通过信函提出申请,应填写《卢氏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可从卢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公开指南”栏目或“信息公开-常用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打印),并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本机关只接收中国邮政寄件。
3.当面提交。通过到单位办公室(卢氏县虢都路与解放路交叉口西北200米,联系电话:7188880)或县便民服务大厅的政务公开专区(卢氏县卢敖路熊尔路交叉口,联系电话:7188329)当面提交申请,请提前电话联系。申请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规范填写《申请表》。
4.传真。通过传真提出申请,应填写《申请表》并在传真第一页正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传真总页数,发送传真后应电话联系进行确认。
5.电子邮件。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提出申请,邮件标题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将填写完成的电子格式《申请表》作为附件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