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政府委托,我向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报告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一、基本情况与工作成效
2025年,县政府共收到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50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100%。代表对办理工作满意50件,满意率100%。具体办理结果为:
A类(立见成效,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共30件,占比60%。 此类建议已迅速转化为政策举措或具体项目,惠及于民。
B类(持续发力,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共17件,占比34%。 已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表与路线图,正在稳步推进。
C类(坦诚沟通,因条件限制需延后解决)共3件,占比6%。 已向代表充分说明情况,待条件成熟后启动办理。
二、主要做法:以“三个强化”筑牢办理工作根基
(一)强化顶层设计,压实责任链条,确保“办得快”
县政府始终坚持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视为对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直接检验。一是高位统筹,一盘棋部署。于4月24日十五届县政府第38次常务会上,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专门议题,由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构建起“县长负总责、常务副县长抓协调、分管副县长抓落实、承办单位抓具体”的责任体系。二是高频调度,全过程管控。建立“月度通报、季度调度”机制,分管县领导通过专题会、现场办公会等形式协调解决。例如:“关于解决生态廊道路灯不亮问题”的建议。县城市管理局收到建议后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对生态廊道路灯情况进行了实地查看。分管副县长协调有关部门,了解到该区域路灯不亮是由于虢国隧道路灯变压器在3月6日烧毁造成的,并立即前往实地调查处置,于3月底已更换新的变压器,目前所有路灯已恢复正常运行。三是高效传导,一体化推进。各承办单位均成立了工作专班,实行“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限、定标准”的“四定”责任制,确保了办理工作环环相扣、高效推进。
(二)强化流程再造,严把质量关口,确保“办得优”
我们坚信,规范的程序是提升办理质量的基石。为此,我们严把“三关”:一是精准交办“零误差”。依托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建立电子化台账,根据部门职责进行“点对点”精准派单,确保建议分得准、接得稳。二是精细承办“三见面”。将“办前拜访意图、办中邀约协商、办后回访评价”的“三见面”制度贯穿始终。例如,在办理“关于加快推进范里车道输变电工程土地手续办理进度”的建议。县自然资源局严格对范里车道输变电工程的占地面积、耕地面积、林地面积及田坎面积进行测量。目前该项目已完成了征前程序,并上报省自然资源厅进行预审查,相关处室已审查完成。因该项目占用的耕地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耕地保护监督处未通过,县自然资源局已通知项目建设单位尽快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相关费用,上传耕地保护监督处审查,通过后,将正式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批并积极和项目单位做好对接,安排专人跟进项目进展情况,开通绿色通道,确保项目顺利报批,为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保障。代表对此表示满意。三是精心审核“高标准”。县政府督查室对答复函实行“内容初审、格式校对、领导复审”三级联审,内容空泛、措施不实的答复予以退回重办,有力维护了办理工作的严肃性与规范性。
(三)强化协同攻坚,聚力破解难题,确保“办得实”
办理工作的最终落脚点是推动发展和改善民生。一是资金保障精准滴灌。例如,在办理开发区及龙山路自建成以来路灯无法启用,影响周边居民夜间出行安全”的建议。经调查发现,原设计单位因没有设计变压器造成龙山路自建成以来路灯一直不亮。县豫资公司与县城市管理局及供电部门多次协调沟通,通过重新设计、预算编制和现场督导施工后,现已完成龙山路全路段的路灯照明工作。让代表的“好声音”变成了群众的“幸福感”。二是部门协同握指成拳。对于综合性建议,建立“主办单位牵头、会办单位协同、政府办督导”的联动机制,确保同频共振、同向发力。三是阳光办理接受监督。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开设“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已全文公开建议的答复内容,以“阳光流程”倒逼“责任落实”,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存在问题与不足
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县政府尽管做了大量工作,为群众办了一批实事,解决了一些重点、难点和焦点问题,但与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愿望还有一定差距,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代表建议承办方面,工作“时效性”有待加强。受条件限制或政策变化等因素制约,个别单位在承办建议时存在畏难情绪,缺乏对具体问题、具体区域或具体措施的清晰界定,难以精准聚焦、靶向发力,工作积极性不高,办理进度偏慢,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理的深度和实效。
(二)跨部门协作机制方面,工作“协同性”仍需深化。 在办理涉及多个部门的综合性建议时,仍存在协同壁垒。主要表现为:部分主办单位的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统筹协调力度有待加强;个别协办单位存在“配角”心态,主动参与、积极配合的意识不强,未能及时提供高质量的协办意见,影响了整体办理效率和成效。
(三)办理结果公开方面,思想“主动性”尚需提升。 部分承办单位对办理结果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线下答复、轻线上公开”的倾向。在信息公开环节,存在动作迟缓、内容不够规范完整等现象,未能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针对以上不足,我们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作风,推动建议办理工作从“办了”向“办好”转变。一是实施“全周期”管理,在跟踪问效上求突破。对B类建议建立“销号制”管理,对例如《关于合理发展卢氏县香菇种植规模的建议》《关于对豫鄂陕革命根据地历史文化进行全面挖掘整理提升的建议》等周期长、牵涉广的重点建议,将持续纳入年度督查计划,定期向代表和常委会报告进展,确保“蓝图”绘到底。二是开展“靶向式”培训,在能力提升上求突破。年内组织一次覆盖所有承办单位的业务培训,并选取正反典型案例进行剖析,重点提升工作人员的理解、沟通和落实能力。三是深化“阳光化”办理,在公开透明上求突破。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仅要求公开结果,更鼓励公开关键节点的办理进程,探索建立“代表建议办理云平台”,让代表和群众可实时查询、一键评价,以社会监督之力撬动办理质效之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政府的职责所系、工作所需、群众所盼。县政府将始终以谦逊的态度听取意见,以务实的行动回应呼声,以创新的举措破解难题,努力将每一份建议转化为卢氏县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