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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1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

发布时间:2025-11-14 11:07 来源: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近期,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饮料、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酒类、薯类和膨化食品7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7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第三方检测机构: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卢氏新时代精英学校1批鸡蛋,地美硝唑检出5.94µ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2.卢氏县官道口镇耿家村幼儿园的1批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为0.017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3.卢氏县洛苑小区幼儿园的1批餐盘,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为0.051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4.卢氏县忆湘园饭店(个体工商户)的1批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为0.023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5.卢氏县未来星幼儿园的1批饭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为0.019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陕西秦源科创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眉县食品药品安全检验检测中心)。

二、处置措施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的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2025年第 15期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2025年第15期附件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2025年第 15期附件3:合格产品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