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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3-05-06 17:21 查阅次数: 来源: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2023年全市无照经营综合治理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局和省局市场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实施《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务院令第 684 号),认真贯彻落实《三门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方案》(三市监文〔2023〕25 号),突出重点,标本兼治,依法查处违法情况严重、屡查不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无照经营者;积极引导经营条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经营者,督促其限期办理相关手续,引导合法经营,亮照经营,推动市场主体发展壮大,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环境。

一、准确把握有关政策要义

(一)准确理解“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内涵。“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是指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六条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查处经营者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取得许可证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形。

(二)准确把握部门监管职责。依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 7 号)“要落实放管结合、并重要求,按照‘谁审批、谁监管, 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坚决纠正‘以批代管’‘不批不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直接取消审批、审 批改为备案的,由原审批部门依法承担监管职责。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由审批部门负责依法监管持证经营企业、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对通过告知承诺取得许可的企业,有关主管部门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有必要的可以开展全覆盖核查。”“企业超经营范围开展非许可类经营活动的,市场监管部门不予处罚。”等相关规定,厘清职责、依法行政。

(三)准确把握无照经营查处的相关规定。对于从事无照经营的,由市场监管部门依照《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对不同类型的无照经营主体要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法律、行政法规对无照经营的处罚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处罚。

二、依法履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

(一)坚持底线思维。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监管职责,推动执法力量下沉,避免监管缺位。要坚持风险防控底线思维,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三个不发生”,即不发生因无照经营行为造成重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或造成一定社会影响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因无照经营行为被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和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督查通报情况;不发生因无照经营行为发生的重大舆情及被媒体曝光情况。

(二)加强重要时间节点工作力度。要根据局安排,在全年几个重要时间节点,按照国家重大活动有关要求,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全国“两会”及“3·15”期间无照经营查处工作、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无照经营查处“秋风”行动,春节期间无照经营查处“年关守护”行动,严防突发安全隐患,为重大活动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推进差异化分类处置。要认真分析评估辖区内无照经营行为的影响和危害,根据不同情况,探索实施差异化分类处置。一是对直接关系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无照经营行为,特别是对造成重大损失、一定社会影响或情节恶劣的,要坚决依法从重查处。二是对新型业态、新兴行业、新兴领域,既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推动创新经济繁荣发展,支持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也要避免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出现监管盲区。

(四)利用专项行动整治突出问题。要围绕辖区内存在的无照经营热点难点问题,根据本辖区实际工作情况,将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深度结合扫黑除恶行动、燃煤散烧治理、烟草市场综合治理、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等专项行动,以及配合其他政府部门深入开展交通运输专项治理、成品油整治等工作,形成打击无照经营高压态势。

(五)严格依法行政。对上级交办、部门转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日常监管及专项整治中发现的无照经营行为应及时处理、限时办结,杜绝不作为、慢作为等情况发生。要畅通无照经营查处渠道,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切实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杜绝出现吃拿卡要、以罚代管、罚过放行、以罚代刑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工作,强化执法监督。

(六)强化信用约束。要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的要求,加强对无照经营的处罚信息公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从事无照经营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按照“谁办案、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将行政处罚信息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并公示,在全社会营造约束违法失信的共治氛围。

三、加强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协调,严格落实责任。查处无照经营既是法律赋予的重要职责,也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要高度重视,把无照经营查处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科学有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监管合力。

(二)加强宣传培训,营造共治氛围。要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结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积极宣传《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热点。要加强对基层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业务指导,组织开展学习培训,提升基层依法履职能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探索长效机制。要结合《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1 年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市监办202193 号)文件,认真落实无照经营查处工作情况通报制度,确保无照经营查处工作落到实处。要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措施,结合商事制度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情况,不断创新无照经营查处工作的新思路新措施新办法,探索建立查处无照经营工作常态化机制。各乡镇市场监督管理要在6 16日、10 月 16 日和 12 月16日向局信用监管分别报送半年、国庆中秋期间及全年的工作情况报告及无照经营工作情况统计表。

联系人:莫畏辛

联系电话:7180335

箱:xyjg8600@163.com

 

件:无照经营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

无照经营工作情况统计表

单位名称:                                 时间:       

序号

    

数量

备注

1

本辖区实有市场主体(户数)



2

已核查市场主体(户数)



3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4

检查发现无照经营(户数)

扫黑除恶行动:      

燃煤散烧治理:      

烟草市场综合治理:  

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

校园周边环境整治:  

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                 户

医疗美容行业治理:  

养老服务机构监管:  

……

其他:              

(依专项行动分类统计)


5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次)



6

引导办理证照(户数)



7

受理群众举报(件)



8

依法查处案件(件)



9

无照经营案值(万元)



10

罚没金额(万元)



11

移交其他部门涉案线索(条)



12

本辖区亮照经营率(%)



13

开展宣传活动(次)发放资料(份)



14

检查发现无证无照经营(户数)


由相关主管部门提供

15

检查发现有照无证经营(户数)


16

检查发现有证无照经营(户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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