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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城市管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16:47 查阅次数: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度,卢氏县城市管理局按照我县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满足人民群众获取政府信息的合理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目标。推动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公开质量和成效进一步提高。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是沟通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重要渠道。2021年我局在县政府网站城市综合执法栏目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条,含政策法规信息29条,行政执法信息64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我局坚持公正执法服务人民的理念,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流程、公开制度、途径,公开发布在政府网站,为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和指引。2021年度我局未办理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推进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实施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动态管理,结合我机执法职能制定政务公开标准化实施细则,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目前我局政府信息主要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注意严格按照要求及时更新相关栏目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我局重视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渠道畅通、便捷,2021年度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及时导致的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情况。2021年度我局接受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一次;处理“12345”政府热线派遣310件。注重拓宽群众表达诉求的渠道,让群众在有序、有效、理性的基础上获得更多的参与感。多层次多角度接受群众咨询建议、投诉举报。做好社情民意收集工作,及时交办有关部门处理,确保民情信息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2021年未发生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

行政强制

1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472.313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贯彻力度不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需进一步提升。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够,对应该公开政府信息认识不足。

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提高工作人员政府网站公开信息的实际操作能力;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和全面。(二)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进一步充实公开内容,提高更新政府信息及时率,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三)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规范,符合相关栏目格式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局不存在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局职能建立综合执法、市政服务两类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在政府网站定期更新城市综合执法栏目信息;尚未建立政策解读专家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