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卢氏县人民政府 > 权责清单 > 文章详情
索 引 号 M6001-1010-2022-0001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标  题 中共卢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直有关部门权责清单事项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03-04 09:56

中共卢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直有关部门权责清单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4 09:56 来源: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共卢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直有关部门权责清单事项的


 知

县直相关部门:

依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和国务院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情况,结合我省放权赋能改革意见,按照《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卢政办2016151号要求,经研究、审核、确认等程序,决定对县直各有关部门权责清单事项进行动态调整,现将调整后保留的4187项权责清单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权责清单调整落实工作,及时公布权责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按照权责清单行使职权,不得在清单之外变相行使职权,切实维护权责清单的严肃性、规范性和权威性。对不按权责清单履行职权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确保权责清单制度落地生效。

 

附件:卢氏县权责清单目录

 

         卢氏县权责清单目录.xls


 

 中共卢氏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