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卢氏县政务公开工作台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豫政办〔2022〕47号)和《2022年三门峡市政务公开工作台账》(三政办明电〔2022〕14号)要求,现将《2022年卢氏县政务公开工作台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台账要求,细化职责分工,对涉及本乡镇、本部门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时限要求,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要对上一年度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要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022年7月26日
2022年卢氏县政务公开工作台账
序号 | 工作任务 | 主要内容 | 责任单位 | 工作要求 |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
(一) | 加强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 | 精准把握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提高涉及市场主体决策公开的靶向性和质量。围绕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创新驱动发展、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治理、民生事业发展等重点工作,及时公开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和后续举措,切实稳定市场预期,不断增强发展信心。 强化涉企政策集成公开,集中公开产业发展、准入标准、资金补贴、项目申报、人才引进、科技创新等企业关心关注的信息。加大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相关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及时关切和回应“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 县发改委、工信和科技局牵头,财政局、人社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广旅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 各单位负责的政府网站二级账号内容及时公开,动态更新,持续推进。 |
(二) | 加强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 | 围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万人助万企”活动,系统梳理、集成发布、智能推送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帮助基层执行机关和纳税人缴费人第一时间全面准确了解、使用政策,确保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加大涉企收费信息公开力度,严控涉企收费。 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 依托税务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 | 县税务局牵头,财政局、工信和科技局、发改委、人社局、市场监管局配合。 | 各单位负责的政府网站二级账号内容及时公开,动态更新,持续推进。 |
(三) | 加强涉及扩大有效投资的信息公开 |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依法依规做好扩大有效投资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加大释放消费需求、持续推进“三个一批”等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引导市场预期。密切关注重大建设项目舆情,及时作出回应。 聚焦基础设施补短板、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重点领域,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加强政策咨询服务,推动扩大有效投资。 | 县发改委牵头,商务局、工信和科技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配合。 | 各单位负责的政府网站二级账号内容及时公开,动态更新,持续推进。 |
(四) | 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工作 | 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统筹用好各类信息发布平台,发布疫情防控要求并加大解读力度,及时通报疫情态势和防控工作进展、权威回应涉疫舆情、加强疫苗接种和防疫知识科普宣传。 强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确保发布信息准确、一致。 进一步规范流调信息发布和管理,保护个人隐私,避免对当事人正常生活产生不当影响。 | 县卫健委牵头,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 根据疫情动态及时公开。 |
(五) | 强化稳就业保就业信息公开 | 落实就业优先政策,重点加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政策宣传引导,突出抓好退役军人、农民工、城镇困难人员等重点人群就业创业政策服务信息公开。 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将各级政府出台的就业支持政策及时传达至相关群体。 加大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解读和政策培训工作力度,加强对基层执行机关的政策培训,推进各项政策“快、准、实”落地。动态公开技能培训政策规定及经办流程,让更多群众能够知悉,并获得就业培训机会,以公开助力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 | 县人社局牵头,县直各单位、各乡镇配合。 | 及时公开,动态更新,持续推进。 |
(六) |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落实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的教育、卫生健康、供水、供气、供热、供电、环境保护、公共交通等8个领域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深入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更好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 县教育局、卫健委、住建局(水、气、热)、供电公司、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 | 严格执行国家部委已出台的相关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各单位分别拟定本领域公开目录。 2022年9月底前,在县政府网站建立专栏,并向社会公开。 各单位负责的政府网站二级账号内容及时公开,动态更新,持续推进。 |
二、提高政策公开质量 | ||||
(七) | 深化规章集中公开 | 巩固规章集中公开工作成果,建立健全规章动态更新工作机制,高质量发布现行有效规章正式版本,稳步推进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2022年年底前完成现行有效规章历史文本收录工作。 | 县司法局。 | 及时公开,动态更新,持续推进。 |
(八) | 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 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在本级玫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本机关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022年年底前,县级政府及其部门结合实际情况有序推进。要逐步探索建立本地、本系统统一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建立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 | 县司法局牵头,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 动态更新、持续推进。2022年底前县政府要在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本机关所有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明确标题、正文、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如发生修改、废止、失效等情况,及时更新有效性的标注。 |
(九) | 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 | 在政府网站公开的政策文件,要全量覆盖、要素齐全、格式规范。要加强统筹,更好发挥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积极作用,以完整准确、动态更新的现行有效制度体系,为行政机关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编制各类权责清单提供基本依据。 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的推广使用,持续调整优化主题划分,鼓励围绕群众、企业办事创业需求和关注热点,探索新增特色主题分类,便于社会公众查阅利用,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 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府有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十) | 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 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提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体服务大厅的政策咨询服务水平,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疫情防控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围绕各类高频政策咨询事项,以视频、图解、文字等形式予以解答,形成政策问答库并不断丰富完善。 |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各窗口单位加大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力度;各乡镇加大便民服务中心政策咨询窗口建设和政策解读。 |
三、夯实公开工作基础 | ||||
(十一) | 规范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进一步增强公开工作规范意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开展保密审查,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防范数据汇聚引发泄密风险。 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强化服务理念,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 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级审核制度,从严把好信息公开政治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严格落实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加强个人隐私信息保护和发布审核制度。 |
(十二) | 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更好统筹信息公开与安全保密,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后续影响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 公开内容涉及社会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公开内容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要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防止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或者泄露个人隐私、商业秘密。 | 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十三) | 加强公开平台建设 | 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确保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安全平稳运行。 2022年年底前,县政府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6版。 深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强化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地方、部门协同,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 规范高效办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平台网民留言。 加强档案馆、图书馆、便民服务大厅等场所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建设,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网络查阅服务和纸质文本查阅服务。 | 县政府办、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持续推进。 |
(十四) | 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 要及时公开涉农补贴申报信息,同时汇总当年面向农村的各类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实际发放结果,2022年年底前将发放结果以村为单位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公开期满后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 更好适应基层群众信息获取习惯和现实条件,着力加强电话解答、现场解答等政策咨询渠道建设,推动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协调联动。 务实推进政务公开专区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政府信息网上查询、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政策咨询等服务。 | 县财政局、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及时公开,做好材料留存供查询使用。 |
四、强化工作指导监督 | ||||
(十五) |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 推动落实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政务舆情回应主体责任。在发布重大政策的同时做好解读工作,主动解疑释惑,积极引导舆论,有效管理预期。充分评估政策本身可能带来的各种影响,以及时机和形势可能产生的附加作用,避免发生误解误读。 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关切,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 县政府办、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规范解读程序,坚持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各部门报请县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发文的,必须同步报送解读材料,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以退文。 |
(十六) | 有效改进工作作风 | 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工作指导,积极主动帮助下级单位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大疑难问题,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加强业务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初任培训课程,各部门年内组织政务公开培训不少于1次。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工作,地市级以下政府不再开展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下级单位不得与上级单位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政务公开咨询、培训、外包等业务合作。 行政机关向社会公开发布排名结果或问题通报的,要按程序报本行政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批准。 | 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人社局、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落实执行,持续推进。11月底前完成年度政务公开培训任务。 |
(十七) | 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 要认真对照台账要求,细化职责分工,对涉及本部门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姓名、职务和时限要求,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 要对上一年度的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未完成的要依法督促整改。要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 县政府办、县直各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 各部门各乡镇于2022年8月15日前制定本系统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清单,并将任务清单报送至县政府办政务公开办(电子邮箱:lsxzfdzzw@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