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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公安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6-04-10 14:53 来源:卢氏县公安局 作者:

      一、单位详情

单位名称:卢氏县公安局

单位地址:卢氏县靖华西路

邮政编码:472200

联系电话:0398-3687114

传真电话:0398-7189196

网站地址:无

电子邮箱:lsxgaj163.com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

                           冬季 8:00-12:00,14:30-17:30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河南省关于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公安工作发展规划及有关规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掌握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组织开展全县公安侦查工作,协调、侦办县内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刑事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和上级批转的案件及专项工作;组织侦办全县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协助上级公安机关侦办涉及全县的证券、期货等金融犯罪案件;组织、协调全县禁毒工作。

(四)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各类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负责治安保卫工作;负责无人机治安管控工作;负责全县警用航空器运行、安全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警卫有关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开展国籍管理工作,开展全县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卢氏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全县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八)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九)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十)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刑事拘留、逮捕、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等羁押工作,负责县看守所、拘留所、强制戒毒所等场所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监察留置看护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二)执行上级公安机关被装配备标准、制度,负责拟订公安机关装备、经费标准,拟订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三)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与县外、境外警察机构的业务交流和合作,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县内活动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县公安机关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管理监督工作规定,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组织开展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全县公安队伍各类违纪案件,负责全县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政务公开组织机构

政务公开分管领导:赵磐

业务科室:情报指挥中心综合管理中队

联系人:常晶 0398-3687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