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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双槐树乡委员会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21 15:21 来源:双槐树乡人民政府 作者:

中共双槐树乡委员会

关于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

 

行政村、乡直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乡党委研究决定,对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具体分工如下:

党委书记  宋虎伟主持党委全面工作,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抓招商引资工作。

党委副书记、乡长  张瑞华: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协助宋虎伟同志履行从严治党责任;主抓乡村振兴、项目推进辖区建设提升、财政税收审计、统计、信访稳定、安全生产、环保其它政府日常工作负责“财政金融一体化”专班工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常建平:主持乡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教育、卫生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大数据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多园协同一体化”专班工作。

联系部门:乡人大办、公共服务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学校、卫生院

村:西川村

联系县直单位:县人大、教育体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县行政审批及大数据服务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县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郭景波:分管党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社会稳定以及“12345”市长热线办理、武装等工作。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乡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承担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防汛、消防、食品、交通安全;负责“源网荷储一体化”专班工作。

联系部门:党建工作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派出所、司法所

村:双槐树村

联系县直单位:县组织、宣传、人事、统战、政协、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机构编制、武装、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网信、信访、县应急管理、县委社会工作部等部门。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树涛:负责乡纪委和县监察委派驻监察室全面工作,分管乡直单位、机关纪律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规范农村“小微权力”运行、乡村两级工作推进、督查追责工作。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协助抓好项目建设、招商引资和统计等工作;负责“采选冶加一体化”专班工作。

联系部门:乡纪委、经济发展办公室

村:茄子河村

联系县直单位:县纪委监委、县委巡察办、烟叶、发展改革(含优化营商环境)、财政(税收)、工业信息化和科技、商务、审计、统计、金融监管(金融扶贫之外有关金融工作)、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段陈曦: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分管财务、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国安、档案、妇联、文旅、后勤等工作;负责“文旅医养一体化”专班工作。

联系部门: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

村:香山村

联系县直单位:县委办、政府办、改革办、文广旅局

党委委员、副乡长  李开明:分管农业农村工作。负责林业、水利、畜牧等工作;负责三资管理、三变改革、农机、移民、惠农资金发放等工作;承担农业技术推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社会化服务、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等工作;负责“农工贸游一体化”专班工作。

联系部门: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村:北川村

联系县直单位:农业农村、水利、林业等部门。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乡长  段金楼:分管乡村建设工作。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交通运输、生态环保、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及社会帮扶(含易地搬迁后续、金融扶贫、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管理)等工作;承担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市场监管工作;协助抓好经济发展办工作。负责军民平战一体化”专班工作。

联系部门:乡村建设办公室

村:东川村

联系县直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移民、交通运输、供销合作社、市场监管、电力等部门。

平安建设办主任  杨琼:负责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应急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消防安全等工作。

联系部门:平安建设办公室

村:寺合院村

联系县直单位: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网信、信访、县应急管理、县委社会工作部等部门。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  张强: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乡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有关工作;做好国土空间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等有关工作: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违法案件调查和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等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调查、统计等地籍和矿产资源工作;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技推广等有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林业建设项目的规划、申报和建设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工作领域权属争议的协调处置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负责“城乡节点一体化”专班工作。

联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所

村:桃花村

联系县直单位:县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旅游、城市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