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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件标题  -- 状态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 已回复
--  信件内容  -- 提问时间
本人于2019年10月入职三门峡洛怀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至本人2021年7月正式离职,本人于2019年11月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公司一直未和本人签定,也未给本人缴纳社保。至今还拖欠本人20万元劳动工资未支付,本人请求该公司支付本人劳动工资及相应的劳动政策补偿。三门峡洛怀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股人:王新春 电话:13810152603 持股90由田亚鹏代持,股东:章黎 电话:13070137116 持股10。请县相关领导核实!盼回! 2021-08-11 15:40:25
--  回复单位  -- 状态
卢氏县人民政府督查室 已处理
--  答复内容  -- 答复时间
你好,经相关部门调查协商,下欠20万元工资将于2021年9月份支付。并已告知您行政执法处理流程,考虑到三门峡洛怀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经营困难,同意若是9月份王新春不履行协议拒不支付工资,将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 2021-08-23 16:3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