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提问时间
本人于2019年10月入职三门峡洛怀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至本人2021年7月正式离职,本人于2019年11月提交劳动合同文本,公司一直未和本人签定,也未给本人缴纳社保。至今还拖欠本人20万元劳动工资未支付,本人请求该公司支付本人劳动工资及相应的劳动政策补偿。三门峡洛怀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股人:王新春 电话:13810152603 持股90由田亚鹏代持,股东:章黎 电话:13070137116 持股10。请县相关领导核实!盼回!
2021-08-11 15:4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