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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M6001-1053-2021-0005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2021年5月8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1-05-08 09:26

关于2021年5月8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1-05-08 09:26 来源: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 查阅次数:

 

关于202158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电话:03987886209

传真:03987886231

通讯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莘源西路472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环评机构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

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工程项目

202158

报告书/河南省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省卢华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992000万元,起点位于卢氏县横涧乡下柳村东,路线终点位于卢氏县河口街村北的豫陕省界,路线总长45.672公里,设计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0m,路面面层采用沥青混凝土结构,设置3处互通式立交,分别为:马家凹枢纽互通立交(二期)与呼北高速衔接、双龙湾互通立交与G344国道衔接、徐家湾互通立交与徐家湾乡连接;设置1处服务区,为徐家湾服务区。全线共设置2处匝道收费站(双龙湾收费站、徐家湾收费站)。

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施工工地开工前做到“六个到位”;拆迁采用湿法作业;拌合站采取站拌合方式,选址远离居民区,设置密闭厂房,配备除尘设施;沥青拌合站采取站拌合方式,选址远离居民区,设置密闭厂房,配备除尘和沥青烟净化设施;材料堆场设置围挡、防风抑尘网、喷淋等防扬尘装置;施工过程做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堆场进出口设置轮胎冲洗装置;土、砂、石运输不得超出车厢板高度,防止散落并采取密闭措施。项目各拌合站、预制场、机制砂石料厂、沥青拌合站均属于临时性工程且配套完善的环保设施,经采取措施后,各类废气可稳定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运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加强道路两侧的绿化,加强道路养护;附属设施餐饮油烟废气排放采取设置油烟净化装置,达标排放;附属设施采暖采用空调供暖;加强运输管理,无尾气排放合格证车辆禁止上路。

(二)废水防治措施: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 施工营地设置化粪池;施工泥浆收集,设置沉淀池和蒸发池;施工功场地设置防渗隔油池和沉淀池;不得在洛河等水体300m范围内设置沥青拌合站等临时占地,也不得堆放含有毒物质的材料如沥青、油料、化学品等;建材堆放防雨水冲刷措施;隧道等施工废水处理后综合利用(防渗沉淀池、隔油池及边沟防渗);桥梁施工严禁漏油、化学品洒落水体,桥梁基础施工弃渣不得弃入河道;桥梁桥墩基础施工的时间应选择在枯水期,应采用清洁施工方式。运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主要为:1、徐家湾服务区设置处理能力12t/d A/O生化处理系统1座,170 m3蓄水池2座;双龙湾收费站、通讯监控分中心、养护工区设置8t/dA/O生化处理系统1座,110 m3蓄水池2座;徐家湾互通立交收费站设置2t/dA/O污水处理工艺系统1座,55m3蓄水池1座;生活污水经处理后达到《河南省黄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7-2021)表2一级和表4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标准限值用于公路沿线绿化,禁止排入地表水体;跨越洛河及其支流、鸡湾水库的桥梁应提高防撞等级、两侧设置警示标志、限速牌和应急电话、安装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两侧设置事故池,防范风险事故。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的主要噪声防治措施有:、采用低噪声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夜间(22 00-6 00)避免在声敏感点附近施工;施工期采用良好的施工管理和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合理布局施工现场,产噪设备尽量远离敏感点,保证了周围居民的声环境符合相应标准要求;对施工厂界200m范围内村庄段采取施工场界设置高3m的临时移动声屏障,夜间禁止进行打桩作业,使用静压力桩施工工艺,同时通过加强施工管理和施工组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并在局部采取临时降噪措施后,其影响可以减轻到最小的程度。运营期:根据交通噪声预测结果,针对本工程在营运期对评价范围内敏感点的影响和各敏感点自身的特点,评价组共提出了声屏障(隔声墙)、通风隔声窗2种措施。本次环评建议在下柳村、岭根村、西虎岭村、丰太村、徐家湾乡、范家岭、碾道村7处敏感点采用声屏障措施降噪,全线声屏障总长度2050延米。对寇家湾、庙上村、前场、莲菜地、麻家湾、上店村、上店小学、后村、半长沟口、五树驼、任家岭、干沟小学、纳洼、良木村、前头、后窑村、赵河村17处敏感点采取通风隔声窗降噪措施,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噪声对沿线敏感点得影响较小。

(四)固废防治措施: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环保措施为:弃渣及时外运至弃渣场进行安全处置;桥涵施工泥浆废水处理后的沉渣以及其它施工过程产生的钻渣等,及时清运至弃渣场,禁止随意堆放;施工营地应设置临时的垃圾桶,并将收集的垃圾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分拣后,运至城镇建筑垃圾填埋场。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环保措施为:对抛洒废物和附属设施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及时清理运送至当地环卫部门。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临时用地尽量少占耕地、林地;施工人员不得毁林木、破坏农田;禁止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生态恢复:弃渣场、临时用地整治、绿化工程等生态保护与恢复措施;路基工程边坡防护、排水措施、绿化措施;隧道施工防排水措施和洞口绿化措施等。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在涉河桥梁桥面设置导流槽,桥梁两端设置事故收集池,(1)涉水桥梁;对桥梁路段路侧护栏进行加强设计,提高防撞等级。并设置“保护水体、减速慢行”以及“已驶入驶出XXX河流或鸡湾水库”交通标志牌和减速标线等安全设施,并在大桥两端设置视频监控系统。针对桥面径流设置配套的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和应急事故池,用以收集事故污水和桥面初期雨水,本次环评建议桥梁初期雨水收集池与事故池合并,容积分别为横涧河大桥272m3×1座;淤泥河大桥77m3×1座;龙驹洛河大桥236m3×1座;清河大桥120m3×1座;曲里洛河大桥180m3×1座;丰太洛河大桥232m3×1座;徐家湾洛河大桥168m3×1座;干沟洛河大桥200m3×1座;董家岭洛河大桥136 m3×1座;良木洛河特大桥346m3×1座;黄家窑洛河大桥168m3×1座;河口村洛河大桥150m3×1座;索峪河大桥120m3×1座。集水池的池底和池壁抗渗混凝土一次性浇筑,池体进行防渗处理,以免发生事故泄漏时污染物下渗,引起二次污染。同时考虑到运行时的安全问题,收集沉淀池周围应设置隔离栅,避免人、畜进入落入水池中。

2)非涉水桥梁:项目全线桥梁工程较多,桥梁两端应设置警示标牌,包括桥梁名称、限速、限重及报警电话等,同时在桥梁两侧设置防撞护栏与防落网,以减少发生运输车辆风险事故以及货物落入冲沟中的几率。同时制定“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工程”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防范措施,并配备应急设备。

 

 

 

 

 

 

卢氏至洛南(豫陕省界)高速公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