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卢氏县人民政府 > 行政许可公示 > 文章详情
索 引 号 M6001-1053-2022-0002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关于2022年2月14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2-02-14 10:52

关于2022年2月14日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2-02-14 10:52 来源:三门峡市生态环境局卢氏分局 查阅次数:

关于2022214受理及拟作出行政审批的建设项目情况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做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股。

电话03987886209

传真:03987886231

通讯地址:卢氏县城关镇莘源西路(4722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受理时间

环评/环评机构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1

卢氏县产业集聚区商业混凝土生产项目

2022214

报告表/河南科瀚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渑池县鑫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卢氏分公司

渑池县鑫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卢氏分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在三门峡市卢氏县产业集聚区建设商业混凝土生产项目,年产混凝土60万吨。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2149.4m2,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混凝土生产线2条及配套料库、办公楼

 

 

运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每条生产线配料仓上料口均采用雾森系统+大型机集气罩+袋式除尘器最终经20m排气筒排放(排气筒DA001和排气筒DA002项目搅拌机废气经收集后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DA003);各筒仓除自带滤筒除尘器外再由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搅拌机废气一同排放(即排气筒DA003)。排气筒DA001DA002DA003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1排气筒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物料全部进库,原料库房、皮带输送机、搅拌楼均采用封闭形式,原料库房设有雾森系统并连接空气微站,厂区内道路硬化处理,路面专人清扫,定时洒水,厂内设有全自动高压冲洗车机;项目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满《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设置1高效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处理后排放浓度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 2018)中“小型食堂油烟去除效率不低于90%,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5mg/m3”的规定。

(二)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混凝土配料用水进入产品;料库喷雾抑尘用水蒸发散失;车辆冲洗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车辆冲洗;搅拌机清洗和罐车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可回用作罐车清洗或搅拌用水以上废水均不外排。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出水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卢氏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卢氏县第一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混凝土生产线搅拌机、装载机、输送装置、风机为减小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本项目对主要的声源设备采用隔声、减震等方式进行降噪处理。经预测,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四周厂界昼间噪声影响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废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垃圾桶集中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可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搅拌机、混凝土罐车、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生产的砂石及混凝土沉渣经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实验室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固体废弃物砌块全部作为建筑材料用于场地及道路填料使用各项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合理处置或综合利用

 

 

 

 

 

 

2

 

 

 

1

三门峡鸿瑞健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

2022214

报告表/河南秋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三门峡鸿瑞健食品有限公司

本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位于卢氏县产业集聚区内,项目占地1200平方米,项目利用现有厂房,改造建设全自动食用菌加工生产线一条。主要设备为分拣机、筛选机、提升机、清洗机、漂烫机、压榨机、切割机、自动灌装机、巴氏杀菌机等,项目产能为年产风味香菇酱2000t,什锦菌菇800t,火锅底料200t,风味菌菇400t

 

运营期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一)废气防治措施:

本项目2台多功能炒锅,生产设备均进行半封闭,通过2个油烟集气置分别进入2台油烟净化器处理,最终经25m高排气筒排放,油烟执行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相关标准要求(1.5mg/m3)。对污水处理站各处理单元(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O池、沉淀池、污泥浓缩间)加盖密闭处理,并投加植物液除臭剂。

(二)废水防治措施:

厂区自建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规模8.5m3/d,采用“格栅+调节池+水解酸化池+AO+二沉池+污泥浓缩”处理工艺,生产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卢氏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中进入卢氏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生活污水利用原有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所有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高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风机安装消声器,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固废防治措施:

一般固废:职工生活垃圾采用垃圾桶集中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回收处置。物料包装、挑选废料均为一般固废,经收集后暂存于一座10m2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定期外售;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三门峡鸿瑞健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加工项目.pdf

卢氏县产业集聚区商业混凝土生产项目.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