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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第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

发布时间:2022-08-30 16:11 查阅次数: 来源: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近期,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冷冻饮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8个食品大类6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 卢氏县范里美怡佳生活超市销售的1批次,噻虫胺检出值为0.33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 卢氏县玉璞水果蔬菜店销售的1批次姜,噻虫胺检出值为0.65mg/kg,标准规定为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的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022年第3期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022年第3期附件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2022年第3期附件3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粮食加工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二)检验项目

1.大米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黄曲霉毒素B₁。

    2.挂面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Q/02A3210S-2021《花生油(花生仁油)》。

(二)检验项目

1.花生油检验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黄曲霉毒素B₁、苯并[a]芘、溶剂残留量。

调味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易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品种名单(第一批)》。

(二)检验项目

1.辣椒、花椒、辣椒粉、花椒粉检验项目包括:罗丹明B。

乳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1930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发酵乳》、GB 2992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卫生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公告2011年第10号《关于三聚氰胺在食品中的限量值的公告》。

(二)检验项目

1.发酵乳检验项目包括:脂肪、蛋白质、酸度、三聚氰胺、大肠菌群、酵母、霉菌、金黄色葡萄球菌、沙门氏菌。

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1.粉丝粉条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冷冻饮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31114-2014《冷冻饮品 冰淇淋》。

(二)检验项目

1.冰淇淋、雪糕、雪泥、冰棍、食用冰、甜味冰、其他类检验项目包括:蛋白质、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阿力甜、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糖精钠(以糖精计)、脂肪。

餐饮食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

(二)检验项目

1.包子(自制)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糖精钠(以糖精计)。

2.果蔬汁等饮料(自制)检验项目包括: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食用农产品

(一)抽检依据

抽检依据GB GB 22556-2008《豆芽卫生标准》、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农业部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 年第 11 号)、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

(二)检验项目

1.鸡肉检验项目包括: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氯霉素、恩诺沙星、挥发性盐基氮、呋喃唑酮代谢物、尼卡巴嗪。

2.豆芽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6-苄基腺嘌呤(6-BA)、亚硫酸盐(以SO₂计)。

3.番茄检验项目包括:腐霉利、氧乐果、镉(以Cd计)、毒死蜱、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胺磷。

4.花椰菜检验项目包括:氟虫腈、甲胺磷、氧乐果。

5.黄瓜检验项目包括:阿维菌素、敌敌畏、毒死蜱、多菌灵。

6.姜检验项目包括:铅(以Pb计)、镉(以Cd计)、吡虫啉、氯唑磷、克百威、噻虫胺、噻虫嗪。

7.豇豆检验项目包括:阿维菌素、倍硫磷、氟虫腈、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克百威、灭蝇胺、噻虫胺、噻虫嗪、水胺硫磷、氧乐果。

8.韭菜检验项目包括:镉(以Cd计)、啶虫脒、毒死蜱、多菌灵、腐霉利、克百威、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水胺硫磷、氧乐果。

9.辣椒检验项目包括:镉(以Cd计)、啶虫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克百威、联苯菊酯、噻虫胺、氧乐果。

10.淡水鱼检验项目包括:恩诺沙星、孔雀石绿、地西泮、呋喃西林代谢物、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11.豆类检验项目包括:赭曲霉毒素A、吡虫啉。

12.柑、橘检验项目包括:水胺硫磷、三唑磷、克百威、丙溴磷、苯醚甲环唑。

13.鸡蛋检验项目包括:甲硝唑、氟虫腈、氯霉素、呋喃唑酮代谢物。

附件2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本次抽检的产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冷冻饮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
    共抽检62批次产品,其中不合格产品2批次。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见附表。
    不合格产品信息
                     (声明:以下信息仅指本次抽检标称的生产企业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批号和所检项目)
序号标称生产企业名称标称生产企业地址被抽样单位名称被抽样单位地址食品名称规格型号商标生产日期/批号不合格项目分类检验机构备注
1//卢氏县范里美怡佳生活超市卢氏县范里镇新区一号楼二层1号//2022-07-10噻虫胺║0.33mg/kg║≤0.2mg/kg食用农产品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卢氏县玉璞水果蔬菜店卢氏县官坡镇官坡村十组29号//2022-07-14噻虫胺║0.65mg/kg║≤0.2mg/kg食用农产品河南国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