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卢氏县人民政府 > 监管执法 > 文章详情

2023年第1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通告

发布时间:2023-11-15 16:18 查阅次数: 来源: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者:

近期,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保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酒类、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9大类食品共93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9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检验机构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1.卢氏县灶门签串串香店消毒的1批次自行消毒餐具(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0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卢氏县城关渝新饭店消毒的1批次自行消毒餐具(杯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20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3.卢氏县城关镇瞿记老家大锅台饭店消毒的1批次小碗(自行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14mg/100cm²,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4.卢氏县大盆排骨店自制的1批次水煮花生米(自制),黄曲霉毒素B₁检出值为97.4µg/kg,标准规定为≤20µg/kg。检验机构为河南省京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卢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的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于各种畅销食品将进行持续监管,如后续发现不合格样品,将对不合格样品的涉及单位依法处理。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信息

3、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信息

2023年第13 期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doc

2023年第 13期附件2: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2023年第13 期附件2:合格产品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