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卢氏县人民政府 > 教师管理 > 文章详情
索 引 号 M6001-1101-2023-0001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卢氏县教体局
成文日期
标  题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尽快落实提高教师待遇政策的通知
发文字号
发布时间 2023-07-26 09:19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尽快落实提高教师待遇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7-26 09:19 来源:卢氏县教体局

卢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尽快落实提高教师待遇政策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豫发〔2019〕13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尽快落实提高教师待遇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9〕23号)及《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尽快落实提高教师待遇政策的通知》(三政办明电〔2019〕20号)精神,尽快提高我县教师待遇,切实做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学校班主任津贴、地方教龄津贴发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和标准

(一)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依据豫发〔2019〕13号、豫政办明电〔2019〕23号和三政办明电〔2019〕20号文件要求,结合卢氏实际情况,从2019年1月1日起,全县所有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在2015年基础上按照1.5的系数提高。

(二)班主任津贴。2019年7月1日起,发放班主任津贴,按照任教的班额大小,每月发放班主任补贴600-200元。

标准班:中小学学生数达到标准班额及以上(小学45人,中学50人,职高50人)的班主任补贴600元/月;学生数在标准班额以下:27人以上的班主任补贴400元/月,26人以下的班主任补贴300元/月。

复式班:学生数在20人以上的班主任补贴400元/月;学生数在10人-19人的班主任补贴300元/月;学生数在9人以下的班主任补贴200元/月。

公办幼儿园:学生数达到标准班额的(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班主任补贴600元/月。

(三)教龄津贴。2019年7月1日起,提高教师教龄津贴标准,在落实国家规定标准基础上,增设地方教龄津贴,按照每增加一年教龄增加10元的标准累计计算核定。

二、实施范围和对象

(一)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范围。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任课教师(不含县城,含各乡校特岗教师)。乡村教师在岗时享受生活补助,离岗或退休后次月起取消。

(二)班主任津贴实施范围。全县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相同学段特殊教育学校。发放对象为学校在编并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原则上每个标准教学班核定1名班主任,学校可以根据班级学生人数、班主任工作量等情况对本校班主任津贴的发放进行调整和统筹使用。

班主任津贴除发放标准之外的具体政策仍按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地方教龄津贴实施范围。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等公办学校的在编在岗教师。地方教龄津贴除发放标准之外的具体政策仍按国家和省关于教龄津贴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本文件规定发放的班主任津贴、地方教龄津贴不纳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三、经费保障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班主任津贴和地方教龄津贴所需资金,按照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财政负责落实,县相关部门要积极争取省、市财政的补助资金。

四、发放办法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班主任津贴和地方教龄津贴具体发放办法,按学校隶属关系由同级政府确定并组织实施。

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属于岗位补助,具体发放办法由县教体局会同县财政局制定,经县政府同意后实施。各学校按照实际情况统计造册,以中心学校为单位进行公示,无误后盖公章上报县教体局审核,审核后将符合条件的补助人数、补助标准、人员名单等报送财政局,财政局复核后随教师工资一起直接发放到教师个人账户。教体局建立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申领信息库,实行实名制管理、动态监控。

班主任津贴和地方教龄津贴属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组成部分,具体发放办法由县人社局会同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制定,经县政府同意后实施。国家规定的教龄津贴政策和标准继续执行,不得冲抵;单列地方教龄津贴,单独核算。班主任津贴和地方教龄津贴由各学校每年定期申报,以局直学校、各乡镇中心学校为单位汇总后进行公示,无误后盖章上报县教体局审核,审核后符合条件的补助人数、补助标准、人员名单等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核,县财政局根据复核结果及时拨付资金,由县教体局组织学校发放到教师个人。班主任津贴和地方教龄津贴增资部分相应增加各学校绩效工资总额,按奖励性绩效工资渠道发放。

、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和县教体局要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省教育大会和全市教育暨人才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把提高教师待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认真梳理分析工作推进中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确保各项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到位。

(二)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提高教师待遇政策涉及面广、操作性强,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和县教体局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对方案落实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相关部门要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衔接,尽快研究解决。

(三)加快进度,务求实效。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和县教体局要切实加快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班主任津贴和地方教龄津贴发放工作进度,确保2019年7月底前将提高教师待遇政策落实到位。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跟进了解工作落实情况,对工作进展慢、效果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加大政策宣传和培训力度,强化舆论引导,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让广大教师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在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氛围。

(四)严格程序,严把标准。各种津贴教师在岗享受,不在岗或离岗后的不得享受。每项津贴发放情况必须公示,自觉接受监督,严禁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县教体局要对发放情况负责,随时发现问题,随时予以调查处理;性质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019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