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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关于2025年度计划生育各类 奖励扶助对象申报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1-22 10:29 来源:城关镇人民政府 作者:

城关镇关于2025年度计划生育各类

奖励扶助对象申报的通告

 

根据国家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按照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工作安排,我县将开展 2025年度计划生育各类奖励扶助对象申报工作。根据城关镇政策受众群体特点,现主要针对2025年度城镇独生子女奖励扶助申报工作进行说明。国扶、特扶、农村扩大、农村独女母亲等奖扶政策以县发公告为准。现就2025年度城镇独生子女奖励扶助具体申报事宜通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年满59周岁的城关镇户籍居民59周岁即1965年及以前出生人群可在今次申请办理,发放待遇从60周岁开始);

2、具有本省户籍的城镇居民或户口迁出本省但仍在本省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城镇居民;

3、没有违反计划生育号召和政策法规生育且目前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4、未享受外省(区、市)同类奖励与扶助、国家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以及农村计划生育奖励扶助。

二、需提交资料:

1、个人承诺书及申报表各两份;本人及配偶、子女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结婚证(结婚证丢失或与本人信息不符的要及时到民政部门重新补办);婚姻生育状况证明(办理退休手续的原工作单位或现居住地社区如实出具);一寸免冠近照3张;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本人社保卡。

2、离婚的还应提供离婚证(含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3、丧偶或子女死亡的的提供死亡证明;

4、年满49岁后由外省迁入的人员还应提供原工作单位和原户籍地县级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其在原户籍地未享受同类奖励与扶助的证明;

5、户籍迁入外地仍在本地领取退休金(养老金)的人员,提供退休金(养老金)发放部门出具的发放证明,并出具未在现户籍地享受当地奖励扶助的三级证明;

6、抱养的提供合法抱养手续。

三、申报步骤:

1、符合条件居民先带上需提交资料的所有原件到城关镇便民服务大厅(县医院对面,城关镇政府北侧楼下)进行政策咨询和资格初审。

2、初审通过后,可现场领取申报表(一式两份)、承诺书(一式两份),并准备相关资料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即可)。由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复审基本信息,并开具婚育证明,婚育证明要求签字并盖章;申报表由单位负责人及支部书记签字、盖章。(初次到城关镇便民服务大厅信息初审时,可参考表格填写及婚育证明模板,承诺书由大厅直接发放);

3、资料准备齐全后,带上相关资料到城关镇便民服务大厅提交申报纸质材料,并在城关镇便民服务大厅人员指导下进行网上申报。特别注意:2025年度办理全市更换新系统,之前奖扶认证APP不再使用;前来办理时请携带开网的智能手机。

4、网上申报结束后,等待审核通过。

四、办理时间:以上工作自2024年11月25日开始,至2024年12月31日全面结束。

特别注意:提交的社保卡,要保证必须是本人名下办理,且已激活可正常使用。待遇办理后,本人如因其他原因需更换社保卡的,要及时向城关镇便民服务大厅提交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及社保卡复印件,以保证待遇发放时,能正常领取。

 

 

                                       城关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4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