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年度资格认证工作
按照县人社局要求,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年度资格认证工作,现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资格认证要求通知如下:
(一)资格认证对象:卢氏县60周岁以上已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
(二)资格认证时间为2023年3月1日-2023年4月30日。
(三)资格认证方式采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脸身份认证(认证软件统一使用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或河南社保APP),具体操作方式详见县城乡居保中心发布宣传彩页。
(四)在资格认证期间以村为单位进行认证,对行动不便的特殊群体(如:瘫痪、重病住院无法正常进行资格认证的特殊群体)进行摸底、排查、核实并登记造册,由各乡(镇)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统一进行人工认证。认证工作结束后,认证结果要及时在行政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对规定期限内没有通过资格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按照省、市相关规定,予以暂停其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待完成资格认证后恢复并补发其养老保险待遇。
(五)已领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得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金的,一经发现和查实,县城乡居保中心将停发其养老保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依法追缴冒领骗取的金额,逾期不缴纳的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