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关镇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与资格认证温馨提示
城关镇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与资格认证
温 馨 提 示
全镇广大城乡居民: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直接关系广大城乡居民“老有所养”的切身利益。现将相关情况提醒如下:
一、参保及缴费
具有我县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均可按照自己意愿办理、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宜。城关镇户籍新参保对象需持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先到社区居委会填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由社区审核盖章后报至城关镇便民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待参保登记(约一周审核期)成功后再通知居民进行缴费,基本按照多缴多得、按年累计、达到规定领保年龄(现60岁)、最低年限15年的原则。
具体缴费方式可采取:在社区居委会集中缴费;到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大厅税局窗口自行缴费;利用支付宝、微信输入“社保缴费”按照提示步骤操作完成缴费。缴费后可在微信中关注“河南社保”公众号,在“服务大厅”菜单中通过“业务查询”模块查询本人社保记录。(缴费成功后,需等待10—15个法定工作日)
二、养老认证
为确保已领取待遇的居民按时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请已领取待遇的人员及时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认证为一年两次,2024上半年认证截止时间为6月15日。已领取待遇居民超过认证时间未进行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的,从次月开始暂停待遇发放。被停发待遇人员需本人持身份证、社保卡到城关镇便民服务大厅申请续发待遇,审核通过的将于次月恢复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应发的养老保险待遇。
具体认证方式可采取:在支付宝输入“豫事办”—选择“社保资格认证”—选择“本人认证”或“为他人认证”—采集人脸信息,认证成功;或到社区居委会及城关镇便民服务大厅由工作人员帮助认证。高龄老人、病残人员等无法通过人脸识别完成资格认证的特殊群体,可向社区居委会申请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三、丧葬补助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参保缴费期间或领取待遇期间死亡的,死亡时间起六个月内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可发放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费标准为12个月省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最低标准,并随我省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最低标准同步调整。
具体办理流程:人员死亡当月,由死亡人员亲属携带死亡人员身份证、户口本,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身份证、社保卡,社区开具的死亡证明,公安部门开具的死亡人员注销户籍证明,到社区居委会进行资格初审,并办理相关手续;社区签字盖章确认后将申报材料及死亡人员名单一同报至城关镇便民服务大厅;便民服务大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将参保人注销登记信息录入城乡居保信息系统,做社保关系终止并报县养老保险中心,县养老保险中心对手续完备、符合规定的,结算个人账户余额、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发放丧葬补助费。
联系电话:0398-7182330
城关镇公共服务办公室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