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明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通知
东明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东明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的
通 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
《东明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已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执行。
东明镇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1日
东明镇森林火灾应急处置办法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资源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环境保护法》《河南省森林资源管理办法》《河南省林政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河南省森林防灭火应急预案》《河南省消防条例》《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东明镇行政区域内森林火灾的预防、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压实责任。坚持科学发展观,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和值班责任制。
2.预防为主,防灭结合。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落实日常巡查与隐患排查,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3.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技术责任制和值班责任制。
二、概况
(一)自然状况
1.地理位置
东明镇地处城乡结合部,背靠崤山,北邻杜关,东连范里,西接沙河、潘河,国土总面积207.6平方公里。
2.林地植被面积
全镇国土面积207.6平方公里,主要以山地、丘陵为主,山地占55.6%,林地面积14.1万余亩。山上资源有刺槐、松木、柏树、杨树等。植被以亚热带常绿阔叶林和针叶林为代表性的植被类型为主,全镇森林覆盖率为45%。
(二)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全镇辖7个行政村、3个居委会,共有11146户,农业人口31075人,林地面积15.5万余亩,林业生产总值2.3588万亿元。
(三)森林防灭火防御现状
1.森林防灭火现状
我镇属典型的农业大镇,山地纵横交错,地形复杂,村庄分散,村民野外用火风险高,一旦发生火灾,扑救难度大。
2.森林防灭火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基于森林火灾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从我镇近几年森林防灭火防御工作来看,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地形复杂。山高坡陡,部分区域无通讯信号,火情传递滞后。二是人为隐患。违规烧田埂、乱扔烟头、祭祀用火等行为屡禁不止。三是自然风险。雷击、高压线故障等偶发因素可能引发火灾。四是防御短板。应急队伍专业化程度不足,部分村(社区)扑火工具不足。
三、森林火灾区域划分
(一)划分原则。根据辖区地理位置和地形、资源状况以及植被类型、森林覆盖率划分重点区域。
(二)重点区域。一是核心防控区。火炎村、火炎村太平服务站,江渠村高庄服务站,当家村,东坪村、东坪村峰云服务站、东坪村铁峰服务站,河西村。二是重点防控区。东明社区、东明社区石龙服务站、黑马村、张麻社区。三是一般防控区。祁寸村、祁寸村北苏服务站、江渠村、河西村涧北服务站。
四、森林火警及火灾的应急处理
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原则,根据起火地点、燃烧时间、危害程度及扑救情况,实行县、镇、村(社区)三级指挥响应制度。
1.Ⅰ级预案,由发生森林火警的所在村(社区)处理
①一般的初发森林火警,面积在5亩以下;
②村(社区)交界地段的森林火警主要由火源点所在村(社区)负责组织指挥扑救,邻村(社区)应积极组织支援扑救。
2.Ⅱ级预案,由镇森林消防指挥部统一处理,村(社区)配合
①森林火警、火灾燃烧时间30分钟以上且还在蔓延,过火面积在5亩以上,尚无法扑灭的;
②森林火警、火灾跨村(社区)的;
③森林火警、火灾发生在景区周边的;
④生态公益林内发生森林火警、火灾的。
3.Ⅲ级预案,由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统一处理,镇、村(社区)配合
①2小时内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
②火场跨乡(镇)行政区域界线的森林火灾;
③受灾森林面积5公顷以上且继续蔓延的森林消防;
④对居民区造成威胁的森林火灾;
⑤发生在景区内的森林火警、火灾。
五、森林火警及火灾信息报告制度
(一)村级初报与处置
初发森林火警、火灾时,所在村(社区)须立即采取以下措施:一是现场核查。指派熟悉地形的得力人员,携带通讯工具(确保信号畅通)迅速赶赴火场,核实起火点准确方位(精确至村组、山头)、燃烧物类型(如针叶林、阔叶林、杂草)、火势蔓延方向(结合风向判断)及周边敏感目标(如居民区、高压线路、易燃易爆场所)。二是先行处置。立即组织村级应急扑火队(30分钟内抵达现场)开展初期扑救,优先控制火线蔓延,设置简易隔离带(如清除地表可燃物)。
三是信息上报。核查后10分钟内,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提交《火情初报单》,内容包括:火情发生时间、地点(经纬度可选)、火势规模(如“目测过火面积约2亩,呈顺风蔓延”)、已采取措施及需支援事项(如“请求风力灭火机2台”)。
(二)镇级响应与上报
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按以下流程处置:一是信息核验。5分钟内与村级现场人员二次确认火情细节,必要时通过无人机侦察或指派专人实地复核。二是分级启动。指挥部领导根据《森林火灾应急响应分级标准》,30分钟内决定启动Ⅰ级(村级处置)、Ⅱ级(镇级处置)或Ⅲ级(县级支援)预案,同步向指挥长(党委书记)、常务副指挥长(镇长)汇报。三是逐级上报。Ⅰ级火情,1小时内报县应急管理局备案;Ⅱ级及以上火情,30分钟内书面报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说明火情动态、已投入力量及需求;边界火情,涉及镇界、景区边界的,立即通报邻镇政府及景区管理部门,并抄报县指挥部协调联动。
(三)报告纪律
严禁迟报、漏报、瞒报火情,首次报告时间距发现火情不得超过30分钟;火情信息须经镇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对外发布,避免多头报送导致信息混乱;火灾处置期间,实行“每小时续报”制度,重大进展(如火势失控、人员伤亡)即时上报。
六、人员准备和部署
一是镇级应急扑火队。人员构成,以基干民兵为主体,吸纳镇机关干部,设队长1名(由镇武装部长兼任)、副队长2名,分为侦查组、扑打组、保障组3个功能小组。装备标准,配备防火服、防烟面罩、对讲机、风力灭火机、扑火拖把、应急照明设备,所有装备登记造册,存放于镇应急物资储备库,每月检修1次;防火关键期,装备上车,做到“装备上车常态化、检查维护制度化、应急响应快速化”,确保火情发生时扑火力量“拉得出、用得上、打得赢”。
二是村级义务扑火队。组建要求,每个行政村(社区)组建一支30人以上的义务扑火队,优先吸纳年龄18-55周岁、体能良好的男性村民,明确村支书为队长,村民小组长为分队负责人。基础配置,配备铁锨、油锯、灭火机、拖把、应急照明等设备,存放于村委会专门库房,指定专人管理。
七、森林火警、火灾应急预案的启动
(一)Ⅰ级预案启动。各村(社区)初发森林火警、火灾时,应立即向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并由村(社区)主要领导负责指挥,就近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并将火情信息上报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二)Ⅱ级预案的启动。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火情报告后,应立刻逐级向上报告,并通知镇应急小分队待命。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根据火灾的火情来势、预警分析,对符合Ⅱ级预案启动条件的,立即组织应急小分队赶赴火场,进行扑救,并将火情信息逐级上报。
(三)Ⅲ级预案的启动。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领导接到符合Ⅲ级预案启动条件的火情报告后,应迅速启动Ⅲ级预案,并立即向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报告,请求支援。
八、组织指挥系统
(一)组织指挥机构
森林防灭火防御实行统一领导,镇党委书记为指挥长,镇长为常务副指挥长,副科级领导为副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火险监测、防灭火调度、后勤保障3个工作小组和1个应急森林消防队伍。各行政村(社区)成立以村支书为责任人的森林防灭火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应急森林防灭火队伍。每个村、组均要落实森林防灭火巡逻员兼监测人员,负责信号发送及报险工作。各村(社区)、各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做好森林防灭火扑救工作。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设在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任宏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东明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
指 挥 长:冯海鹏 党委书记
常务副指挥长:曲 冉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指挥长:白平安 人大主席
祝志远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任小波 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派出东明镇
监察办公室主任
苗 青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吴金华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程晓锐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宋 瑾 党委委员、副镇长
张克达 副镇长
范 磊 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张广卢 市场监管所所长
卢振刚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队长
耿书文 一级主任科员
姬金波 主任科员
张 博 副主任科员
成 员:张权伟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曲璐璐 党建工作办公室主任
李 克 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
任宏江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路斌斌 乡村建设办公室主任
方 磊 公共服务办公室主任
祝 江 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杨 强 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郭 星 平安建设办公室副主任
胡 斌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马建中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
丹建伟 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副主任
刘 珂 纪委副书记
苏庆辉 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主任
陈晓飞 自然资源所所长
王会军 财政所所长
王彦峰 司法所所长
范志勇 派出所所长
李政武 卫生院院长
(二)职责和分工
在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森林防灭火工作。全镇的森林防灭火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指挥长:由党委书记担任,负责全镇森林防灭火工作的组织与指挥。
常务副指挥长:由镇长担任,负责日常检查督促森林防灭火处置办法及各级职责的落实,并根据防灭火工作需要,指挥、调度、命令、调集物资器材和人员。
副指挥长:由班子成员担任,协助指挥长工作。
人武部:组织民兵实施森林防灭火工作。
平安建设办:全力配合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做好各项工作,及时统计灾情向县应急局上报。
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防灭火涉及到村民生活的救济工作,及时向县民政局上报灾情。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全力做好上传下达,协调、调度森林防灭火工作中的各个方面,全力配合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做好各项工作。
财政所:负责防灭火工作中的资金使用保障。
派出所:负责查处防灭火起因,追究当事人相关责任,维护社会秩序。
卫生院:负责做好灾区医疗救护工作。
供电所:负责防灭火区的电力供应。
火险监测组:负责对县、镇防灭火指挥部各种信息的收集与传递。掌握本镇区域各村组信号发送员反馈的信息,及时为指挥长决策提供依据。
序号 | 姓 名 | 职 务 | 电 话 |
1 | 任宏江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 13839879993 |
2 | 杨 强 | 平安建设办副主任 | 13781025773 |
3 | 陈欣玉 | 当家村支书 | 15225113556 |
4 | 蔺石峰 | 祁寸村支书 | 15516305776 |
5 | 王 楠 | 东坪村支书 | 13030350755 |
6 | 靳艳贞 | 黑马村支书 | 13949757289 |
7 | 雷晓宝 | 张麻社区支书 | 16639888655 |
8 | 吕军旺 | 火炎村副支书 | 15539897788 |
9 | 陈 方 | 河西村支书 | 13253941379 |
10 | 赵海波 | 江渠村支书 | 13949797878 |
11 | 肖旭辉 | 东明社区支书 | 13343984462 |
12 | 曲璐璐 | 东城社区支书 | 13603811237 |
火险监测组人员名单
防灭火调度组:按照指挥长和县、镇防灭火指挥部命令,及时调整人员组织扑救工作,负责加强同各单位的联系。
防灭火调度组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职 务 | 电 话 |
1 | 张博 | 副镇长 | 18739848065 |
2 | 张权伟 |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 15039846566 |
3 | 胡斌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队长 | 15539877587 |
4 | 杨强 | 平安建设办副主任 | 13781025773 |
5 | 任宏江 | 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主任 | 13839879993 |
后勤保障组:负责防灭火各项物资保障。
后勤保障组人员名单
序号 | 姓 名 | 职 务 | 电 话 |
1 | 苗 青 |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 15936857180 |
2 | 张权伟 | 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 15039846566 |
3 | 方 磊 | 公共服务办主任 | 13569610517 |
4 | 刘爱萍 | 财政所工作人员 | 13603817199 |
应急扑火队:由镇政府组织成立一支以基干民兵和镇政府机关干部等组成的50余人的扑火队。每个村(社区)也建立一支30人应急扑救队,配备拖把、手电筒、灭火机、油锯等工具,科学有序开展扑救。
应急扑火队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1 | 冯海鹏 | 队长 | 13783987979 |
2 | 张 博 | 副队长 | 18739848065 |
3 | 任宏江 | 队员 | 13839879993 |
4 | 杨 强 | 队员 | 13781025773 |
5 | 胡 斌 | 队员 | 15539877587 |
6 | 张天祥 | 队员 | 13903987379 |
7 | 张海峰 | 队员 | 13253987788 |
8 | 李 伟 | 队员 | 13839845279 |
9 | 丹建伟 | 队员 | 13623987809 |
10 | 闫建平 | 队员 | 15639837183 |
11 | 马建中 | 队员 | 13938128335 |
12 | 李 军 | 队员 | 13839878689 |
13 | 张克达 | 队员 | 13043986679 |
14 | 李 克 | 队员 | 15839889838 |
15 | 郭 源 | 队员 | 13673987135 |
16 | 苏庆辉 | 队员 | 15138074282 |
17 | 郭子豪 | 队员 | 18790716370 |
18 | 钱 鹏 | 队员 | 15139800055 |
19 | 路 斌 | 队员 | 15603980192 |
20 | 马卢毅 | 队员 | 15036473805 |
21 | 吴金华 | 队员 | 13839885281 |
22 | 李爱军 | 队员 | 13903987327 |
23 | 王万波 | 队员 | 13903987212 |
24 | 王 亮 | 队员 | 18939098188 |
25 | 冯 波 | 队员 | 15839846556 |
26 | 赵 丹 | 队员 | 18239820420 |
27 | 郭 星 | 队员 | 13323985577 |
28 | 刘彦伟 | 队员 | 13569607216 |
29 | 胡 斌 | 队员 | 15539877587 |
30 | 祝 江 | 队员 | 18003988180 |
31 | 方 磊 | 队员 | 13569610517 |
32 | 刘 泽 | 队员 | 15729492660 |
33 | 张权伟 | 队员 | 15039846566 |
34 | 王小虎 | 队员 | 15139820386 |
35 | 崔晓东 | 队员 | 13839871216 |
36 | 王留波 | 队员 | 18639855051 |
37 | 屈海洋 | 队员 | 15539827888 |
38 | 陈小飞 | 队员 | 13569607151 |
39 | 陈 玮 | 队员 | 15729011232 |
40 | 刘 珂 | 队员 | 15039821690 |
41 | 秦 喆 | 队员 | 13839879731 |
42 | 王雷鑫 | 队员 | 15138178949 |
43 | 马金兵 | 队员 | 19812772835 |
44 | 周占林 | 队员 | 15939837385 |
45 | 牛正理 | 队员 | 15039846566 |
46 | 董钊宾 | 队员 | 13525860521 |
47 | 杨建林 | 队员 | 18790736677 |
48 | 王 帅 | 队员 | 17527353631 |
49 | 张广卢 | 队员 | 18639886866 |
50 | 连 博 | 队员 | 13523989394 |
51 | 卢振刚 | 队员 | 18939070796 |
52 | 刘海洋 | 队员 | 13323664778 |
九、森林火警、火灾的预防及善后处理
1.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后,一般以县森林公安调查为主,镇平安建设办配合,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参与,及时查明火因。火灾扑灭后,迅速查明损失情况,对肇事者和责任人做出处理,所有资料一律存档备查;
2.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灾民的抢救疏散和安置工作;
3.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牺牲的人员医疗抚恤,按《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4.按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对火烧迹地实行林木补造;
5.由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牵头,加强对干部群众森林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和普及工作,主要进山路口及森林植被好的地方都要设立警示牌。以村为单位,定期召开村民会议,增强村民的防灭火意识,教育部门应加强对中小学生预防森林火灾知识的教育,力争从源头上治理隐患;
6.镇直各部门负责人为所在单位和村党支部书记为村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第一责任人,发生重大森林火灾,除追究肇事者的责任外,还要严格追究各级领导责任。
十、保障措施
(一)重点防灭火期检查
镇防灭火指挥部对全镇各重点区域进行巡逻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广泛宣传教育
通过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教育。
(三)加强应急演练
镇防灭火指挥部组织应急防灭火队伍,每个防灭火重点期开展一次实战演练,村(社区)应急分队一年组织一次演练,提升防灭火能力。
(四)严肃战时纪律
1.防灭火期间,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主要领导24小时不关机,确保信息通畅。
2.防灭火期间,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离岗。
十一、附则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较大、重特大森林火灾分级标准
附 件:
较大、重特大森林火灾分级标准
一、较大森林火灾标准
1.受害森林面积在10公顷以上,300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
2.连续燃烧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
3.位于县交界地区,乡镇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4.造成人员伤亡事故,以及其它造成较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二、重大森林火灾标准
1.连续燃烧72小时没有得到控制的森林火灾。
2.受害森林面积超过3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森林火灾。
3.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森林火灾。
4.威胁居民点、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者位于省交界地区,省辖市交界地区,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
三、特别重大森林火灾标准
1.受害森林面积超过1000公顷,火场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
2.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造成重大影响和财产损失的森林火灾。
3.严重威胁或烧毁城镇、居民地、重要设施和原始森林,或需要国家支援的森林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