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明镇社区设立(调整)暨行政村合并的请示
关于东明镇社区设立(调整)暨行政村
合并的请示
卢氏县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加快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快速发展,综合考虑镇域人口规模、面积大小、地理位置等具体情况,经征求意见、研究论证,对人口较少或者有合并意愿的建制村进行合并,通过合并调整,将原有16个村、2个社区合并调整为7个行政村、3个社区。具体如下:
峰云村、铁峰村与东坪村合并,新村室设在原东坪村室,新村命名为东坪村;
太平村与火炎村合并,新村室设在原火炎村室,新村命名为火炎村;
高庄村与江渠村合并,新村室设在原江渠村室,新村命名为江渠村;
北苏村与祁寸湾村合并,新村室设在原祁寸湾村室,新村命名为祁寸湾村;
涧北村与河西村合并,新村室设在原河西村室,新村命名为河西村;
石龙村与东明村合并改为社区,新居委会设在原东明村室,新社区命名为东明社区;
翰林路社区与红石谷路社区合并,新居委会设在原红石谷路社区,新社区命名为东城社区;
张麻村改为社区,村室办公地点不变,调整后命名为张麻社区;
黑马村拟保留不变;
当家村拟保留不变。
详见《东明镇合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东发〔2025〕14号)。
妥否,请批示。
东明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