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城乡居民 人身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参保公告
卢氏县城乡居民
人身意外伤害补充保险参保公告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经县政府同意,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卢氏支公司在全县继续推广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意外伤害补充保险,方案要点如下:
一、筹资标准:以户为单位,30元/人/年
二、缴费时间和保障期间:缴费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2月31日。享受保障期间为:一年(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保险政策:保险责任涵盖各种因意外而发生的风险事故,包括交通意外伤害,从事农业生产或从事其它经济活动发生的意外伤害,主要保险责任有:
1、18-60岁参保人遭受意外伤害身故,按30000元给付身故保险金;18岁以下或60岁以上参保人遭受意外伤害身故,按15000元给付身故保险金。
2、18-60岁参保人因意外伤害致残,根据(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规定的残疾程度对应比例,在30000元内给付残疾保险金;18岁以下或60岁以上参保人因意外伤害致残,根据残疾程度对应比例,在15000元内给付残疾保险金。
3、18-60岁参保人因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根据保险条款规定的给付比例,在3000元内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18岁以下或60岁以上参保人因意外伤害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根据保险条款规定的给付比例,在1500元内给付意外医疗保险金。
四、缴费方式:以行政村为单位,将电子名单(姓名、身份证号)以及保险费交至卢氏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32号中国人寿保险业务经办窗口。
五、报销地点:中国人寿卢氏支公司(卢氏县城关镇东花坛向东100米中国人寿一楼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