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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湾乡关于合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5-07-24 16:48 来源:徐家湾乡人民政府 作者:

行政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为提升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健全社会工作体制建设,节约社会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能,实现各类资源的有效整合、聚合效应发挥,助力乡村振兴,促进乡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卢氏县合村改居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民政部关于严格规范村民委员会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民发〔2021〕56号)及《河南省民政厅关于严格规范撤村设居工作推动“村改居”平稳有序进行的指导意见(试行)》(豫民文〔2022〕182号)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开展合村改居工作,现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以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为主线,以推动全乡经济社会转型提升跨越发展为基础,以合理调整行政村(社区)规模,优化行政村(社区)布局,整合资源,激发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乡村振兴为目标,创新管理体制,加快职能转变,健全完善村级综合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

二、目标任务

按照县行政村合并原则及任务要求,在征求意见、论证的基础上,结合我乡重点项目建设副中心城市发展规划,决定对4个村(社区)行政区划进行调整,计划通过调整,减少2个行政村,使原有9个村(社区),合并成为7个行政村。具体调整目标如下:

鳌家村与凤凰湾村合并,合并后的村名为凤凰湾村,合并后总面积42.45平方公里,人口2260人,村党支部所在地设在原鳌家党群服务中心

徐家湾村与洛韵佳苑社区合并,合并后的村名为徐家湾村,合并后总面积5.73平方公里,人口1733,村党支部所在地设在原徐家湾党群服务中心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综合考虑人口规模、地理位置、历史沿革、群众生产生活习惯等因素,结合副中心城市建设、文化旅游、美丽乡村建设等具体情况,优化资源配置、增强聚集和辐射效应,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定并村方案。

(二)坚持依法依规原则。要依照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有序推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农民享受的政策不变,农村山林、土地、水利、资源等权属不变,农业经济利益关系不变”三个不变原则。要依法保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和开发利用历史文化名村、历史文化遗址和具有地域特色的村庄。

(三)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坚持审时度势、积极推进和依法依规、规范操作相结合,把维护社会稳定摆在突出位置,推动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坚持原行政村(社区)工作经费、集体经济和村级债务一并纳入新行政村(社区)管理、分配和偿还,原享受的资产、资源、资金权属不变,合并后可纳入新行政村(社区)重新编号管理。

四、工作步骤

合村改居工作分三步走,时间安排从现在起到2025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合村改居报批及村(社区)“两委”选举前筹备工作:

第一步:3月底前,完成合村改居工作方案拟定,并报县审核。

一是成立机构、明确职责成立徐家湾乡合村改居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负责行政村区划调整工作的政策宣讲、风险评估、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督促检查、业务指导等全面工作。同时,涉及合村改居的村由包村领导牵头,带领包村站所负责指导做好本村合村改居各项具体工作分包情况见附件2站所按照各自工作职能,全面保障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宣传发动、统一思想通过召开村组干部会、群众代表会等多种方式,宣传行政村合并的目的、意义,消除错误认识,营造良好氛围。与现任班子成员、党员群众代表等座谈了解,及时掌握思想动态、个人意愿等,对合并村班子配备、工作开展做到心中有数。

三是拟定方案、上报审核。在多方征求意见、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制定出全乡合村改居工作方案,通过召开村干部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方式,开展风险评估和意见征求,在方案公示7天结束后,形成正式合村改居工作方案。

第二步:完成原村组资源、资产、资金、债务等方面的清查、核实、评估及合村改居工作报批的有关手续。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5月底前,乡里召开动员大会,指导涉及调整的村召开村(居)民会议,征求村(居)民意见、村组干部意见、党员代表意见、群众代表意见、村(社区)“两委”干部意见。

二是做好清产核资。成立清产核资工作专班,在5月底前,完成合并村清产合资、合并村村干部任期财务清查审计工作。自资产清查之日起,封存合并村的各种财产、账目、村级档案,暂时冻结其账户,清理结果要及时公布。委、派出所等部门要积极全力配合合村改居工作,对阻挠干扰破坏合村改居工作的要依法、依纪、依规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三是做好资料报批。6月10日前,上报合村改居工作请示、具体调整方案,整理好征求意见表、清产核资台账、村民会议等相关资料报县审批通过。

第三步:11月底前,完成合并后村“两委”班子整合和酝酿工作;12月底前,完成合并村“两委”选举前筹备工作。

一是设立过渡7—11月为过渡期,县级审批后,在7月底前,第一,乡党委指导新村设立党支部和临时工作委员会。新村党支部书记由乡党委负责任命。临时工作委员会,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负责主持新村的村委工作直至新村换届工作结束。第二,原相关村级印章和新村印章在过渡期内由乡里乡村建设办统一保管监管。新村成立后,新印章在新村“两委”选举后启用。第三,接管集体资产财务。新合并村的集体资产财务交接工作,根据县财政局村集体资产及债权债务处置办法,做好交接落实。第四,合署办公运行。新村成立后,在新村党支部领导下召开临时工作委员会会议,明确临时工作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和分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坐班制度,移交接管合并前各村档案资料,依法依规运行新村各项工作。

二是筹备选举前工作。新村党支部和临时工作委员会要按照要求完成新村“两委”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要做好村级财务清理工作,财务清理审计报告要向村民公布,接受村民监督质询。在过渡期内,乡级要结合前期村级后备力量培育储备工作,12月10日前,做好新村“两委”干部换届候选人选的考察酝酿培养,12月20日前,确定新村合适人选做好难点村排查整顿工作,扎实开展村级选举工作摸底排查及时掌握化解矛盾纠纷,确保顺利完成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

、政策措施

(一)群众利益问题。村(居)民的身份证、户口簿、林权证、集体土地使用证等相关证件暂不变。

(二)保障村(社区)干部待遇。合村改居过渡期内,县里仍按合并前的村(社区)干部数拨付村组干部待遇,乡级可根据合并后的行政村(社区)规模、人口、面积以及合并工作进度和任职情况等因素统筹发放。村(社区)“两委”换届后,干部职数及待遇标准按换届后新要求执行。

(三)工作经费拨付。各行政村(社区)合并后,仍按合并前的行政村(社区)数足额拨付工作经费。

(四)公共资源权属问题。合村改居后,原村民小组和群众所属的山林、土地、电力、水利等资产资源权属均保持不变。

(五)债务处置1.原则上被合并村(社区)的资产、债权和债务由合并村(社区)整体接受。具体债务问题,根据各乡镇清产核资情况,区别债务性质,按照“谁受益、谁负债、谁偿还”的原则进行落实。2.原村(社区)已签订并生效的有关经济合同,按原合同执行,合同期满后,纳入合并后的村(社区)统一管理处置。原村(社区)结余的现金存款原则上仍用于原村(社区)的公益事业项目建设,不得平衡弥补其他村级债务。

(六)项目建设和公共服务问题。合并前已经审批的项目,仍按合并调整前的规划,在原规划区域范围内实施。合并后规划安排的公共服务和建设项目,要优先考虑扶持合并后的新村(社区)发展建设。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合村改居工作是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全乡“城乡节点一体化”城乡融合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领导小组要发挥指导作用,统筹负责全乡各村改居工作开展。相关站所按照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相关责任人、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程序、时限要求推动工作,并按要求整理完善相关资料,确保合并工作顺利有序开展。

(二)严明工作纪律。合村改居是一项重要的改革工作,必须要有铁的纪律作保证。党员干部要大力支持积极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理解和支持合村改居工作,对插手干扰阻挠合村改居工作的,一经发现,将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借机浪费、侵吞、损坏国家、集体和公民财产,扰乱正常社会秩序等违纪行为,坚决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三)确保社会稳定。全乡上下要加强沟通、上下联动统一认识,认真做好涉及合村改居工作的信访稳定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将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避免越级上访。要重视做好现任、离任村干部思想稳定工作,关心关爱他们的生产生活,鼓励他们积极参与和支持合村改居工作,确保合村改居工作稳妥推进、规范有序。要建立健全合村改居工作应急机制,建立应急工作组织机构,积极预防和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重大不稳定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等带来的负面影响,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合村改居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