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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县潘河乡党政领导班子分工

发布时间:2025-09-15 15:44 来源:潘河乡人民政府 作者:

一、钱志江(党委书记)

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二、李彦军(党委副书记、乡长)

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主抓财税收入、招商引资、责任目标工作。联系财政所。

三、王二虎(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分管乡人大、农业农村和武装工作。负责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组织主席团成员做好主席团应做的各项工作,宣传宪法、法律、本级人大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联系本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各种活动,反映代表和选民的意见和要求等工作;负责落实农业技术推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社会化服务等工作;负责武装工作。对应县级人大、农业农村、林业、水利、人民武装等部门。

主管办站: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联系村:黄叶村、前河村

四、马丹(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监察办主任)

分管乡纪委全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党风廉政建设、中心及重点工作督查督察等工作。对应县纪委监委、巡察办等部门。

主管办站:乡纪委

联系村:岗头村、梅家村

五、岳峘(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

分管党建工作。负责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服务乡党委加强自身建设,指导村级党组织建设等工作。对应县级组织、统战、民族宗教、老干部、工会、团委、妇联等部门。

主管办站:党建工作办公室

联系村:两河村、冠云村

六、王一冰(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乡长)

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和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人事、后勤等工作;负责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集中办理有关审批和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拥军优属等工作。对应县委办、政府办、党史办、宣传、人大和政协机关,改革办、机构编制、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部门以及具有审批权限和政务服务事项的部门。

主管办站:党政综合办公室、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联系村:阳坡村

七、屈静霞(党委委员、副乡长)

分管公共服务工作。负责推进区域公共服务工作,组织实施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对应县级教育体育、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保、残联、红十字会等部门。

主管办站:公共服务办公室

联系村:上川村

八、赵伟(副乡长,县公安局潘河派出所所长)

协助王二虎同志抓政法、信访、应急和安全工作。负责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公共安全风险防控以及社会稳定等工作;负责应急和安全生产监管、防灾减灾工作,负责做好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负责辖区内防汛、消防、食品、交通安全等工作。对应县委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网信、信访、应急管理等部门。

主管办站:平安建设办公室

联系村:清河村

九、刘锐(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分管乡村建设和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落实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保、乡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实施村镇规划,指导做好村(社区)规划的实施和住宅建设的管理工作,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以及村镇建设规划许可等工作;负责执行市场监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规范管理市场秩序等工作。对应县级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乡村振兴、人防、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

主管办站:乡村建设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

联系村:前坪村

十、崔杨馨(平安建设办公室主任)

分管信访、经济发展工作。负责统筹落实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城乡经济融合发展,增加村(居)民收入等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的洽谈、立项、论证、审批;负责招商引资目标任务的分解和统计考核奖励等工作;负责旅游、文物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等工作。对应网信、信访、农业农村、发展改革、财政、工业信息化和科技、交通运输、商务、文化和旅游、审计、统计、金融监管、市场监管、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

主管办站:经济发展办公室

联系村:禹王村

十一、白冰(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和自然资源工作。牵头行政执法权行使、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自然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做好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有关工作;做好国土空间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等有关工作;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配合做好违法案件调查和处置工作;协助做好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等有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土地调查、统计等地籍和矿产资源工作;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森林资源保护、森林防火、林技推广等有关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林业建设项目的规划、申报和建设工作;协助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工作领域权属争议的协调处置工作。对应县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督、文化旅游、城市管理等具有执法权的部门和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

主管办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所

联系村:潘河村、潘河家园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