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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业、复员、退伍军人恢复户口

发布时间:2023-09-06 16:45 来源:卢氏县公安局 作者:

 

        一、受理部门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二、办理条件

拟落户我省的转业、复员、退伍军人。

三、办理流程

派出所户政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政窗口办结。      

四、所需材料

1、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回原籍入户的提供市、县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证明;

2、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异地入户的提供省、省辖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入户介绍信》;

3、通过公安人口信息系统能够查询到申请人户口已注销的,不再提交原籍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申请人需提交本人没有重复户口的书面声明。

五、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七、办理地址

各乡镇派出所户籍室。

八、咨询电话

城关所0398--2155110,杜关所0398--7133110,五里川所0398--7300110,官坡所0398--7411110,官道口所0398--7100588,朱阳关所0398--7366110,范里所0398--7166119,东明所0398--7854019,横涧所0398--7211110,文峪所0398--7865110,双龙湾所0398--7444110,瓦窑沟所0398--7377110,狮子坪所0398--7400110,木桐所0398--7499110,双槐树所0398--7388110,汤河所0398--7333110,徐家湾所0398--7455110,沙河所0398--7466110,潘河所0398--7488110,县行政服务中心户政窗口0398--7182826。

九、工作时间

夏季: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节假日除外)。冬季: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