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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配发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23-09-15 08:39 来源:卢氏县交通运输局 作者:

一、审批服务事项名称

巡游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配发

二、实施依据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被许可人应当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和经营协议,投入符合规定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等要求的车辆。

三、申请条件和申请材料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巡游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已取得的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3.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5.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二)受理(三)审查(四)决定(五)送达

五、审批时限

承诺时限:即办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七、办理地点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交通运输局窗口

八、咨询电话

0398-7872254

九、结果领取方式

卢氏县为民服务中心三楼交通运输局窗口领取